首頁 > 勝訴案例 > 刑事 > 遭控妨害名譽、強制罪,不起訴
洗錢防制法案件
[勝訴]一審遭判加重詐欺有期徒刑一年六月、一年七月,未和解二審改判有期徒刑四月、二月,免關(得易科罰金)
【和解案例】 刑事案件「和解」的重要性|刑事辯護律師|台中刑事辯護律師
【緩刑案例】 累犯不一定罪不可赦 妨害自由獲緩刑